专业教学标准是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的安排,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行指委)将承担18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任务。为了做好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工作,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交通行指委承担的18个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任务,分两批分别于2013年6月和12月完成。
根据承担的制订任务,按交通行指委设置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所指导的专业范围分类,每一专业设立一个项目组,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的要求,项目组成员应包括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人员。每个专业(项目)设立一名负责人,主持专业调研、起草专业教学标准。
1.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按类分配专业教学标准制订任务,将制订任务分配到有关专指委。
2.专指委主任委员负责组建各专业教学标准制订项目组(附件1),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于3月15日前将项目组成员名单报交通行指委秘书处。
3.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公布各专业教学标准制订项目组名单,负责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并将相关经费按比例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
4.项目组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填写工作岗位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5.项目组起草专业教学标准,按规定时间上报调研报告和专业教学标准。
6.交通行指委秘书处组织内部审定会,审阅调研报告和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专家组相关专家参加。行指委根据有关意见和建议修改并完成送审稿。
7.项目组可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制订进度,确定教材立项出版单位(附件2)的介入。
文件及附件可从交通行指委网站(http://jzw.zjvtit.edu.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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