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08年12月12-13日评选,评选出2008年高职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25位,中职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6位。同时对2004年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是2004年高职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22位合格,其中5位专业带头人被评为“优秀专业带头人”,2004年中职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16位合格,其中3位专业带头人被评为“优秀专业带头人”。
根据《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否则不予调查。
公示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联系单位: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勾庄路16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邮编:311112,电话:0571-88481900,88481709。
请各有关学校对本校评选上和考核合格、优秀的人员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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