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05〕25号)要求,结合交通职业教育的特点,特编制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教指委”)2006-2010年工作规划。
一、工作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教育部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05〕25号);
2、教育部周济部长在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3、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发挥交通教指委开展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指导、评估以及提供咨询和服务的功能,在宏观指导战略研究、教学质量监控、分交通专业类指导、推进教学建设和改革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推进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交通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三、总体目标
通过交通教指委的工作,成为教育部宏观管理与决策提供交通职业教育咨询的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机构。通过交通教指委的工作,推进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深入,提高交通职业教育教学质量。通过交通教指委的工作,规范全国交通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组织建设
1、做好新一届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在交通教指委下设七个分指委,即航海类、路桥工程、汽车运用维修、交通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管理、汽车(技工)、公路(技工)专业指导委员会。
2、将秘书处设立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配备专兼职人员,专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3、保持与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处、交通部科技教育司、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协调与联络办公室的联系。
4、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订本年度工作计划,并分工落实,使工作正常开展。
(二)组织和开展交通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针对交通高职高专院校大多数为原中专学校升格,科研力量和水平相对薄弱,交通教指委每隔一年组织开展交通职业教育教学领域的课题研究,确定逢单年为课题申报年,逢双年为课题结题评审年。
2、将交通职业教育申报课题分为A、B两类,A类为重点课题,教指委给予经费资助;B类为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各校自筹。
(三)指导交通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1、专业建设。组织各分指委编制专业建设标准或专业教学标准。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岗位核心技能、核心课程。开展高职高专交通类专业目录设置调查与研讨,确定专业目录并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两年开展一次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
2、加强课程建设,做好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编制各专业课程标准。开展交通教指委精品课程评选工作,为申报各级精品课程打下基础。
3、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础上,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出版工作。由交通教指委确定出版社,由各分指委组织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编写工作。开展“十五”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申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4、制定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四)接受委托承担专业评估任务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接受委托承担交通职业院校专业评估任务。
2、根据交通职业院校的需要,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评估与鉴定。
(五)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1、开展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制订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程序,依靠专家组织,逢双年开展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并对专业带头人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专业带头人的综合素质。
2、开展系列师资培训,包括专业带头人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技能指导教师培训、教学管理人员培训等。计划每年开展3-5项培训项目,由交通教指委和各分指委承办。
3、就职业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门的研讨会,以理清教学改革思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加强信息交流,建设好交通职业教育网站,使交通职业网站成为全国交通职业院校交流信息的主要平台。
5、协助交通部科教司做好“支持西部地区交通职业院校师资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
(六)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