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12年11月22日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544号),浙江交通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荣获“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称号。
本次评选共评出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262个。这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于2012年1月被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为省级金牌职业技能鉴定所以来获得的又一个荣誉。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科学管理,规范鉴定,高效服务,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领导下,按照职业标准在许可范围内开展各项鉴定,做到操作规范、按章办事,并根据行业对职业能力的要求,开拓创新。在原有的鉴定设备设施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拓展鉴定工种。注重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提高考评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此次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对学院领导及职业技能鉴定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的高度肯定,这既是一项荣誉,更是一种鞭策。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立足于“国家示范”这个新的起点,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流程,实行技能鉴定质量全过程监控,发挥示范作用,使我院的技能鉴定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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