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文《关于公布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12〕19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希望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十二五”时期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认真总结示范建设经验,着力在加强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提升服务现代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示范水平,促进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文件要求,示范院校不搞终身制,今后几年对示范院校的示范性进行项目评估,凡达不到项目要求的,第一次提请整改,连续两次达不到项目要求的,取消示范高职院校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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