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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9-19 14:4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2〕1号)的要求,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限额申报4项成果,由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推荐。为了做好交通行指委推荐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范围与内容

1.受理范围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但必须是交通行指委主要职能和指导范围内充分体现交通运输领域产教融合的教学成果,涉及专业(类)的成果必须是道路运输(不含汽车类)、水上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

2.根据要求,申报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一般应获得省级或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往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创新和重大突破不能参与本届申报。

3.教学成果类别包括立德树人、专业建设、三教改革、育人模式、管理创新、校企合作、育训并举、质量评价、综合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具体见相关文件。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之前将《2022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联系人登记表》(附件)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收到后由秘书处向申报单位分配申报账号和密码。

2.各申报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限额申报为1项,于2022年10月6日16时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http://bwyxjs.emis.edu.cn:7101/mgmt/overt/jxcgjLogin),并将成果申报书、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以PDF格式的电子版发到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指定邮箱,其他支撑材料等展示在网页上并将链接地址发到指定邮箱。

3.由交通行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将拟推荐的教学成果在“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公示5天;按相关流程进行成果确认、导出申报书、签章、上传、上报等。

三、其他事项

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等文件可在教育部网站上查阅。

2.联系方式。联系人:屠群峰;手机:13857100218(微信同号);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E-mail:tqf@zjvtit.edu.cn。

 附件:2022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联系人登记表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附件【2022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联系人登记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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