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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互联网+交通”全国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8-05-30 00:00 Admin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

交通行指委〔2018〕16号

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交通强国”重大战略的新精神,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应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对接,提升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为创新创业教育及专业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与路径选择。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互联网+交通”全国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主办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大赛承办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大赛技术支持:CVEIA职业教育创新联盟、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联时代创客(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蓝教育学院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为团体赛事,每支队伍由3—5人组成,指导老师1—2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次大赛分为创意组与成长组,其中,创意组参赛对象以交通运输类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校生或为主,成长组以交通运输类高职高专院校五年以内的毕业生为主,同时欢迎其他高职院校组队参加。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至2018年5月1日,团队成立小于6个月;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成长组。具有较好的成型产品和有较好的运营数据;至2018年5月1日,团队成立大于6个月;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校级初赛和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网络复赛时间:7月1日至7月8日

全国总决赛时间:7月27日

全国总决赛地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校级初赛—网络复赛—全国现场总决赛的三级赛事。其中,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并推荐不多于10个项目(其中至少有2个创意组项目)参加网络复赛;网络复赛由组委会组织,通过网络公示项目资料及评委线上评分的形式开展,并根据各院校推荐项目的总量择优选拔不多余3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以现场展示、专家评分等方式进行。

五、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团体奖,团体奖根据参赛代表队总得分进行排序,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金奖占比5%,银奖占比10%,铜奖占比15%。

授予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体赛参赛选手获奖证书,授予获得金奖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大赛所有获奖证书、奖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颁发。

六、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 斌 吴双芳

联系电话:0755—26544586 020—86878699

电子邮件:pb@ns-china.net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即可报名。

附件:2018年“互联网+交通”全国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附件:

2018年“互联网+交通”全国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十九大关于建设“交通强国”重大战略的新精神,适应交通运输部提出的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发展“互联网+”交通运输等的新要求,推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应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专业教育与双创教育相融合,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对接,提升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为双创教育及专业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与路径选择。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互联网+交通”全国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赛项名称

2018年“互联网+交通”全国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CVEIA职业教育创新联盟、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联时代创客(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蓝教育学院

三、竞赛时间、地点

阶段

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初赛

校级初赛、推荐、网上报名

6月1日—6月30日

参赛院校自行组织初赛,推荐参赛项目,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填写参赛项目资料。

复赛

网络复赛

7月1日—7月8日

由组委会组织评审组进行项目网络评审,公示入围总决赛名单。

全国

总决赛

报到

7月26日

7月26日晚上8点前完成报到。

现场比赛

7月27日

全国总决赛路演环节每队共10分钟,5分钟项目汇报,5分钟答辩。

奖项公布

7月28日

金奖占5%,银奖占10%,铜奖占15%。

全国总决赛地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次大赛分为创意组与成长组,其中,创意组参赛对象以交通运输类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校生或为主,成长组以交通运输类职业高职高专院校五年以内的毕业生为主,同时欢迎其他高职院校组队参加。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至2018年5月1日,团队成立小于6个月;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成长组。具有较好的成型产品和有较好的运营数据;至2018年5月1日,团队成立大于6个月;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大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大赛要求各院校参赛者自行组成跨学科、跨年级,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

报名团队原则上人数为3-5人,指导老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校级初赛—网络复赛—全国现场总决赛的三级赛事。其中,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并推荐不多于10个项目(其中至少有2个创意组项目)参加网络复赛;网络复赛由组委会组织,通过网络公示项目资料及评委线上评分的形式开展,并根据各院校推荐项目的总量择优选拔不多余3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以现场展示、专家评分等方式进行。

七、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团体奖,团体奖根据参赛代表队总得分进行排序,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金奖占比5%,银奖占比10%,铜奖占比15%。

授予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体赛参赛选手获奖证书,授予获得金奖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大赛所有获奖证书、奖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颁发。

八、注意事项

1.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商业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其中,《商业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2.项目需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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