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指委函〔2017〕14号
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13号)要求,现就开展在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承接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称“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的2017年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32所高职高专院校。
二、采集内容
1.绩效报告和支持文件。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根据各校填报的2017年绩效数据,系统总结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总报告。支持文件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上传。
2.绩效数据。各高职高专院校按要求填写承接的任务和项目绩效数据。
3.典型案例。各高职高专院校结合实际任务和项目进展,向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推选一个典型案例(一校一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案例字数控制在600字左右。
三、有关要求
1.各校应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13号)。
2.各校应于12月20日前登录职成司主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专栏(http://www.moe.edu.cn/s78/A07/zcs_ztzl/ztzl_zcs1518/)《行动计划》管理平台(已上线),完成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填报工作。
3.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职成司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咨询(010-56239889 姜宏煜 陆华),也可加入技术交流QQ群咨询(277381408)。
四、联系方式
交通行指委联系人:屠群峰(秘书长)
邮 箱:tqf@zjvtit.edu.cn
手 机:13857100218。
交通行指委行动计划QQ群:交通职业院校交流群547667552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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