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指委函〔2017〕6号
各委员单位、相关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4号)的要求,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活动时间为5月7-13日,主题为“共筑职教梦 喜迎十九大”,并对职业院校和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做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相关活动
(一)做好校园开放工作。
各交通运输职业院校要面向学校周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开放校园,紧密结合本校特点和育人环境,开展职业体验观摩、校企合作成果展示、校园文化展示等活动,开展劳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进校园活动。让中小学生感受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让家长亲身体验职业教育内涵与功能,让群众全面了解现代交通运输业,提升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认同度。
(二)开放技能大赛赛场。
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承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自行举办的各类技能大赛要为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设立观赛通道、项目体验和成果展示区域,为企业设立人才招聘洽谈区域,让群众充分领略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师生风采,感受我国快速发展的现代交通运输业,传播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
(三)开放委员单位企业。
交通行指委企业委员要所在企业的作用,面向当在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工作现场体验观摩活动,介绍产业发展前景和工作流程,展示工匠、技能大师技艺绝活,展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前景等,激发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术技能,弘扬工匠精神。
(四)开展产教对话活动。
交通行指委下设的各专业指导委员会要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校企产教对话、校企合作案例推介等活动,面向社会展示校企合作育人、共存共赢的发展成果。
(五)深入社区开展活动。
交通运输职业院校要组织师生积极走进社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本地社区、广场、公园、展馆等场所,开展紧贴居民生活的交通建设、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子女职业生涯规划等服务活动,让人民群众感知现代交通运输便捷、安全带来的现代美好生活。
二、做好宣传报道
各单位应紧扣活动周主题,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成果,宣传职业教育活动周重点活动,宣传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故事。可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通过《中国交通报》、交通行指委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微信等开展宣传报道。
三、其他有关事项
各单位应做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报道职业教育活动周的成效,新闻报道可发到交通行指委秘书处,由秘书处在交通行指委网站上发布,并将具有特色的新闻稿推荐到《中国交通报》。
交通行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屠群峰
电话:0571-88481874 13857100218
邮箱:tqf@zjvtit.edu.cn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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