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指委〔2017〕8号
各有关交通运输职业院校:
为更好地推进《交通运输部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地落实,加强统筹管理,受交通运输部委托,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负责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院校落实《意见》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已开展工作,拟定推进计划
《意见》分解为任务和项目,涉及交通行指委和行业职业院校。各有关职业院校针对任务和项目总结已开展的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定拟开展的任务和项目推进计划,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请填写《意见》任务和项目推进计划表(附件1),主要包括已开展工作、拟开展工作计划(具体举措和进度)以及预期成效等,计划执行时间至2020年。
二、实施过程管理,建立报送制度
按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要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对拟开展的任务和项目推进计划实施季报、半年报制度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各有关职业院校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要求报送实施进展情况,按年开展承担任务和项目的绩效评价。交通行指委将对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进度安排和报送要求
请将《任务和项目推进计划表》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送交通行指委秘书处。
各校应于3月、6月、9月、12月25日报送季度实施进展情况(见附件2);每年12月25日报送本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文件附件可在交通行指委网站“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jzw.zjvtit.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交通行指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屠群峰 电话:0571-88481874 13857100218
邮箱:tqf@zjvtit.edu.cn
QQ群:547667552(交通职业院校交流群)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编:311112)
附件:1.任务和项目推进计划表(“下载中心”下载)
2.实施进展情况报表(“下载中心”下载)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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