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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02-21 00:00 Admin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

交通行指委函〔2017〕2号

各交通运输职业院校:

为总结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宣传典型,激励先进,广泛动员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参与教育扶贫工作,营造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5-2016年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交通运输职业院校举办方等组织的教育扶贫项目,不包括已表彰过的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援助六盘山片区交通运输职业院校教师交流项目。

(二)表彰名额。开展教育扶贫工作的交通运输职业院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各级教育扶贫组织部门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及各项工作部署。

(二)业务过硬。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扶贫工作各项任务,表现突出。

(三)成绩突出。积极参与扶贫事业,群众公认、单位肯定,在扶贫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四)开拓创新。积极研究扶贫工作新情况、探索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中有创造性突破。

(五)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展现出良好形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交通行指委秘书处。要以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被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得到干部群众公认,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教学一线,向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教师,向教学一线倾斜。不评选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按时报送材料请于2017年3月8日前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及推荐过程情况报告报交通行指委秘书处。

本通知可在“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jzw.zjvtit.edu.cn)工作动态栏下载,表格在下载中心下载。联系人:屠群峰,联系电话:0571-88481874、13857100218。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政编码:311112。

附件: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扶贫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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