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院校要闻  机构简介  管理制度  政策指导  会议培训  理论探索  产教融合  师资队伍  教学改革  下载中心  专题工作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6-09-20 00:00 Admin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

交通行指委〔2016〕12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确认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承担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现就开展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加强高职高专院校交通运输类专业建设,进一步凝练专业方向、改善实训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支持贴近行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骨干专业建设。支持高职高专院校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深度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面向企业的创新需求,依托重点专业(群),校企共建研发机构。面向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建设项目,提高专业的技术协同创新能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服务导向。骨干专业建设工作要立足于为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基本职责,以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迫切需要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专业办学同行业的协同对接,更好地为交通运输行业升级服务。

(二)坚持竞争择优。遴选标准及权重,20%看专业办学条件;20%看社会评价,包括用人单位评价、学生评价以及学生一年后就业岗位专业对口率;20%看教育教学改革;40%看进一步建设的基本思路。

(三)坚持示范引领。骨干专业建设工作以项目建设为引领,协同带动相关专业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优势特色的专业团队,并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完善专业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保持专业同行业的密切关系,切实推进高职教育内涵发展。

三、建设任务

(一)改善专业基础条件。完善专业课程体系,推进专业课程建设,编写或选用高水平教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改善实习实训条件,系统设计实施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管理。通过项目建设,切实推进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确保专业教学用房、教学仪器设备、专业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充分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生均教学资源水平处于全国同类专业前列。

(二)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加强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在职培养和培训效果。促进高职“双师型”教师成长,充实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通过项目建设,培养一批教学水平高、育人作风优良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骨干,凝成一批优秀的教学团队,成为全国同类专业中新秀、名师争相竞出的高水平教学人才高地。

(三)深化专业教学改革。与时俱进,加快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招生和培养改革,着力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专业踊跃参与学校本级教改项目研究,努力培育重大教学研究和标志性成果,并在省级及以上层次教改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中,比全国同类专业竞得明显优势。

(四)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完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机制,深入推进专业办学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推进专业国际合作,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同时,积极吸引国际优质生源,并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率先“走出去”。通过项目建设,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推动项目建设专业的国际合作育人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并有一批专业成为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先行者。

(五)强化专业社会服务。切实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扎实开展专业教学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确保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开展专业社会培训,承接和开发社会培训项目,为行业企业和社会有需要人员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终身教育服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项目实施

(一)建设期限。建设期为2016年至2018年。

(二)范围和数量。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均可通过竞争参与项目建设,申报专业范围应是《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交通运输大类道路运输类(6002)、水上运输类(6003)、管道运输类(6005)和城市轨道交通类(6006)专业及财经商贸大类市场营销类(6307)中的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630702)。全国计划遴选60个左右交通运输类骨干专业建设项目。

(三)申报和遴选。项目以学校为单位,各校申报限额不超过4个。学校内部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通过评审评议等方式择优申报。已获得通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的骨干专业不得再次申报。

学校申报后,交通行指委将组织力量对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专业遴选结果由交通行指委发文公布,各校根据评审结果再进入管理平台上报。

(四)考核和验收。入选项目根据教育部要求填报年度进度和绩效等。交通行指委将对各校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适时发布年度绩效报告。按教育部要求,项目的实施绩效将作为中央财政改革绩效奖补分配等的重要参考。项目执行完毕后,教育部将根据备案的实施方案和实际建设成效,对建设结果进行检查认定。

五、项目经费

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加大对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要根据建设内容足额安排经费预算,每个专业的投入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均由项目学校自筹。并按照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要围绕建设任务,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开发、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高职高专院校请于10月20日前将《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邮寄至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并将上述同版本的电子材料发送到交通行指委秘书处。

联系人:屠群峰(秘书长)

联系电话:0571-88481874,13857100218

邮箱:tqf@zjvtit.edu.cn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编:311112)

相关文件下载地址: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http://jzw.zjvtit.edu.cn/

附件:1. 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 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从下载中心下载)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公告信息  |   管理制度  |   下载中心

Copyright© 2008-2019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