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指委〔2016〕7号
各位委员、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已经全体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并经主任工作会议确认,现予以印发。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报送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一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称《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交通运输部2016年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世界交通强国建设,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加强与各方面的融合,继续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主要职能,深化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为“十三五”的各项工作布好局、起好步。
一、加强组织建设,做好专指委(专门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优化结构,充实力量。
根据教育部对交通行指委下设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做好专指委(专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保持专指委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考虑不同领域人员的构成比例,考虑委员年龄、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委员的组成将大幅度增加行业企业专家的比例,优化委员结构、充实力量。充分发挥新增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
(二)明确范围,规范指导。
根 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结合中职专业目录、技工学校专业目录等重新划分各专指委指导专业范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好统筹和协调,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召开工作会议,谋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召开行指委年度工作会议。
召开交通行指委2016年工作会议,总结交通行指委2015年工作,提出2016年的工作计划,并对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行指委的工作进行研究。向第二届交通行指委委员颁发聘书。表彰在交通运输部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师资互派交流项目计划中作出贡献的职业院校和教师。开展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创新改革交流活动。
(二)召开各专指委(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
召开换届后的各专指委(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由交通行指委向各位专指委(专门委员会)颁发聘书,提出2016年各专指委(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内容,明确目标任务。
三、做好顶层设计,深入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
(一)做好《行动计划》实施的顶层设计。
2016年是《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的启动年,交通行指委将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实施方案中所承担的17项任务和11个项目,做好各项任务和项目实施的顶层设计,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细落小。
(二)落实《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
根据交通行指委承担的任务和项目的时间进度,统筹规划各任务和项目的方案设计、政策引导、推进时间、检查监督、验收评价等环节,明确各项任务和项目的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预期效果等。协调交通行指委与教育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关系,避免任务和项目的重复交*给高职院校带来的不便和多头管理,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开展任务和项目建设。建立任务(项目)的目标责任制,做好任务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开展任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在对点多面广的专业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逐步发挥交通行指委第三方评价的功能。
四、贯彻《若干意见》,强化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做好《若干意见》的宣贯工作。
交通行指委应成为《交通运输部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宣传者,通过各类会议、媒体宣传《若干意见》,解读《若干意见》,应发挥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指导者。
(二)落实《若干意见》中的各项任务。
行指委应主动承担《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主要任务,协助交通运输部做好各项任务实施的顶层设计,推进高水平优质职业学校、示范专业点、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
五、加强研究工作,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完成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
协助部人事教育司做好“十三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职业教育部分的编制工作,完成《公路水路“十三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工作。完成由交通行指委承担的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构建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的研究任务。
(二)完成教育部职成司布置的项目研究工作。
加强项目管理,督促研究进度,完成由教育部行指委办公室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和《航海类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研究任务。完成由教育部职成司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管理的《航海行业人才需求分析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和《中高职衔接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教学标准》研究任务。
(三)启动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工作。
完成教育部行指委办公室布置的《高等职业教育交通运输大类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规程研究》任务,启动点多面广的属行指委指导范围的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工作,做好与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工作相配套的规划教材建设前期研究工作。
(四)做好交通行指委科研项目的验收工作。
做好2013年及之前立项的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课题清理工作。开展2015年立项的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课题验收工作。
六、组织师资培训,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
(一)组织好行指委师资培训工作。
以各专指委为依托,继续开展师资培训项目的备案工作,着力推动教师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实践教学水平。要按照教师的专业背景,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培训,推进双师教师队伍建设。筹划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二)完成行指委承担的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和要求,行指委承担了2项教育培训计划,一是面向全国、重点面向西部地区的交通运输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负责人的“交通运输职业院校负责人培训班”,二是面向西部和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汽车专业教师的“交通职业院校汽车专业教师培训班”,将选择合作伙伴和培训地点,聘请培训教师,提高培训成效。
(三)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
根据交通行指委工作的总体安排,开展第二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将在2014年评选工作的基础上,修订相关指标体系,优化评选方法和程序,预计评选出40名左右“教学名师奖”,并在2017年行指委工作会议上表彰。
七、举办技能大赛,促进教学交流和成果展示
(一)完成中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国赛。
完成经教育部批准的由交通行指委和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汽车保修协会承担的全国中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支持各专指委举办技能大赛。
支持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指导范围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大赛,以促进教学交流,展示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成果。
八、提升工作水平,加强行指委自身能力建设
(一)强化行指委工作职能。
强化行指委和专指委(专门委员会)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主要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开展研究工作,扩大咨询范围,提高指导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研究会等的融合与协作。研究建立职业技能大赛的运行机制。
(二)扩大行指委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加强宣传工作和通讯员队伍建设,通过交通行指委“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扩大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面。依托《中国交通报》,继续大力宣传交通职业教育发展中形成的新理念、新成果、新经验,全面展示交通职业教育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行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和具体业绩,营造全行业、全社凝心聚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和健康环境,增强交通行指委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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