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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指委《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
2016-03-21 00:00 Admin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

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高等职业教育战线贯彻贯彻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路线路。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57号)的要求,结合交通行指委职责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一)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支持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交通运输部始终把支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发展作为行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实施“科教兴交”、“人才强交”战略,积极引导全行业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在教育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

杨传堂部长于2014年2月26日做出批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发展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部科技司贯彻中央精神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科教兴交”发挥了重要作用。请科技司、人劳司认真领会国务院常务会的精神,总结经验,锐意创新,与教育部有关司加强沟通,把我部的职业教育办成一流。望酌。

“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加快交通运输职业院校的建设与发展。2010年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职业院校的示范院校认定工作,共认定了20所示范院校,给予了一定的资金补助,用于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切实履行举办者的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交通职业院校办学条件。2012年交通运输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为全面提高航海教育质量,培养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航海类专门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2013年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在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专业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意见》,率先在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与职业资格证书接轨的专业认证工作。组织开展交通高等职业教育援助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教师互派计划,促进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持,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浙江省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大大提高了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岗位针对性和适用性,深受行业企业的欢迎。作为交通运输职业院校的举办方对立项教育部的教育改革与建设项目,实现承诺的建设经费配套。

(二)交通行指委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等功能。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帮助下,交通行指委充分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功能,紧扣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构建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交通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模式。交通行指委下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路桥工程、汽车技术、航海类、交通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管理和城市轨道运输等专门委员会。

在标准建设方面,完成了一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工作和16个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承担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任务,完成了职业院校汽车类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正在制订职业院校航海类、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完成了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装备标准。编制并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完成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材质量抽查工作和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案例库建设工作。承担了交通运输部相关“十三五”教育培训规划研究(职业教育部分)和构建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的软科学项目。每年开展师资培训工作,以提高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师能力和水平。

以交通行指委为平台,发挥行业优势,通过举办校企合作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活动,指导职业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集团化办学、引企驻校、订单式共育人才、共建科技研发基地等被大量引入到交通职业院校。

(三)交通运输高等职业院校在改革与发展中成效显著。交通运输高职院校中有6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9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一批交通运输部、省级示范(特色)高职院校,这些学校在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实训基础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立项建设交通运输类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已通过验收)、轮机工程技术(已通过验收)、航海技术专业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拥有4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0门;一批教学成果在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

通过实践,交通运输高职院校在不同的交通运输专业领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如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桥工程技术专业形成了“依工程周期,排教学周期”的人才培养模式;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实施“三明治模式”委托培养航海人才;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与中海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合作开展“中海订单班”培养轮机工程技术人才。

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合作和师资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交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团赴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进行培训,学习发达国家成熟的职业教育办学经验;鼓励学校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加拿大BC省理工学院的合作办学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举办了交通类专业学生技能大赛,将企业生产实际和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引入到大赛中,促进学校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学生技能培养水平。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交通行指委严格履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职能,交通运输高等职业院校在改革、发展、创新中的显著成效,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承担《行动计划》中的任务(项目)建设,通过三年建设,推进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增强,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的水平显著提升,优化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步伐。

三、总体规划

(一)做好统筹规划。根据交通行指委承担的任务(项目)和时间进度,统筹规划各任务(项目)的方案设计、政策引导、推进时间、检查监督、验收评价等环节,明确各项任务(项目)的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预期效果等。

(二)发挥综合协调。协调交通行指委与教育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关系,避免任务(项目)的重复交*给高职院校带来的不便和多头管理,应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开展任务(项目)建设。

(三)落实绩效评价。建立任务(项目)的目标责任制,做好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开展任务(项目)的绩效评价。

四、具体举措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重点加强与汽车技术、工程机械跨国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与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推进交通运输职业院校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鼓励交通运输职业院校申办聘请外国专家许可、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开展骨干专业建设。立足行业发展实际,建设60个交通运输类骨干专业。突出交通运输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以骨干专业为引领,整体提升交通运输类专业建设水平。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承担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建设。依托高水平本科院校、交通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交通企业,建立1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

4.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以交通运输主干专业和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推进基础设施建养、汽车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港口航运、交通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技术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确保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20个,建成4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5.修订专业教学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修(制)订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管道运输类、轨道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标准和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

6.推进职教集团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科学规划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发展,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形成教育链与产业链的融合。组建一批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牵头组建面向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需要的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与支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集团化办学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根据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创建3-4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表1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数量

经费预算(万元)

XM-1

骨干专业建设

60

6000

XM-2

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20

10000

MX-4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10

500

MX-7

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

4

400

MX-8

创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3

150

合 计

17050

(二)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7.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建设与改革,支持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建立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系或专业)。

8.建立行业参与机制。交通运输部与教育部联合召开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联合制定《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发布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

9.推进职工继续教育。坚持全日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建立有利于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依托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入职交通运输行业员工的培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员工的整体素质。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建成一批职工继续教育品牌职业院校,为加强企业职工继续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表2 增强院校办学活力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数量

经费预算(万元)

XM-13

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

2

20

合 计

20

(三)加强技术技能积累。

10.引导调整专业设置。面向交通运输率先实现现代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进传统交通运输类专业改革与建设,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要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融合发展,重点发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等领域的新兴专业。

11.建立课程改革的机制。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创新校企协同育人的途径和方式,深化内涵建设,形成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实际工作过程的特色鲜明课程体系。将职业院校的教学过程和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推行多学期、分段式等教学组织管理形式,体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进一步推进“双证书”制度。普及推广激发学习者的学习、探究和职业兴趣的教学方式方法。

12.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现代学徒试点专业10个,鼓励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鼓励交通运输职业院校与交通建设、运输、物流、港口等领域骨干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完善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明确学校与合作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摊机制。按照责任共担、合作共赢、服务企业发展和促进学生就业的要求,联合开展招生招工、培养管理,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学校与企业协同育人。

13.深化校企合作发展。鼓励交通运输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平台(中心)、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平台,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实现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应用。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15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

14.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配合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职业教育合作,为当地培养交通运输类技术技能人才。发挥职业院校专业优势,配合“走出去”交通运输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培养符合交通企业海外建设工程需要的本土人才。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政策对话,探索对发展中国家开展职业教育援助的渠道和政策。鼓励示范性和沿边地区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

表3 加强技术技能积累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数量

经费预算(万元)

XM-15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10

1000

XM-16

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15

——

MX-17

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6

300

合 计

1300

(四)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15.建立教学诊改机制。探索开展交通运输类专业层面的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以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为依据制订专业诊断方案,对专业点多的6个专业开展教学诊改,通过结果评价、结论排名、建议反馈的形式,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倒逼机制。推动职业院校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的工作机制,全面保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五)提升思政教育质量。

16.加强文化素质教育。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坚持知识学习、技能培养与品德修养相统一,将人文素质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推进交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将“绿色交通”融入教育过程。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2015年,编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得到交通运输部确认,报送教育部。

(二)任务分解。2016年初,根据教育部确认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担情况一览表”,作为交通行指委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依据。按照交通行指委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所承担的责任分工量化落实各项任务和项目,将任务和项目具体要求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实施项目管理。12月初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汇总任务(项目)实施情况,通过《行动计划》专题网页填写任务(项目)年度实施数据。

(三)中期检查。2017年6月,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按《行动计划》的任务(项目),按任务(项目)类型组成若干个专家组对各任务(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实施过程中的任务(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检查,提出存在问题,开展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意见。12月初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汇总任务(项目)实施情况,通过《行动计划》专题网页填写任务(项目)年度实施数据。

(四)验收总结。2018年底,对任务(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各任务(项目)对照时间表和任务书做好任务(项目)实施的总结,包括项目背景、实施过程、取得成效、绩效评价,同时提出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计划。12月初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汇总任务(项目)实施情况,通过《行动计划》专题网页填写任务(项目)年度实施数据。

(五)过程管理。在整个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由交通行指委组成的专家组对任务(项目)进行日常指导、检查与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要求。

六、预期效果

《行动计划》任务(项目)根据教育行政部门2016年出台的措施,于2018年完成。

(一)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

1.以专业建设为重点,根据区域特点建设60个骨干专业;

2.校企共建2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3.建立1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4.建设4个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5.建设一批职业教育集团并培育3个职业教育集团成为示范性职教集团;

6.开展对口援助新疆、六盘山片区交通运输职业院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央,提高区域高等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社会认可度。

(二)院校办学活力明显增强。

1.激发交通运输高职院校的首创精神,以内部机制改革和学校功能拓展为抓手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建立与教育部联合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机制,联合制定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若干意见;

2.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提高学校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三)技术技能积累显著加强。

1.开展10个专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2.多方共建15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3.建设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质量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对6个专业点多的专业开展教学诊改试点工作。

(五)思政教育质量得到提升。

加强以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养成为特点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领导任组长,组员由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处领导、交通行指委副主任委员和骨干行指委委员组成,负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设秘书处,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兼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督查组,专家组负责业务指导,指导实施工作中的咨询等工作;督查组负责检查各任务(项目)的进度、成效等。

(二)加大投入力度。项目承担高职院校应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学校举办方应按要求给予任务(项目)建设的配套经费和政策。鼓励高职院校建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来自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捐赠。交通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依法履行职业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

(三)强化管理评价。明确任务(项目)的建设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实行项目管理。督查组对任务(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年度检查、中期检查、绩效评价。专家组会同督查组对任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平台,宣传《行动计划》实施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成效、典型案例,传播正能量,传递好声音,增强宣传工作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影响力。

教育部确认交通行指委承接的任务(项目)数量汇总表

批复编号

工作描述

状态

建设数量

建设投入

RW-01_H43

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已确认

RW-05_H43

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

已确认

RW-07_H43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

已确认

RW-09_H43

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加强兼职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学方法培训;支持兼职教师或合作企业牵头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纳入兼职教师管理范围。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

已确认

RW-17_H43

修订一批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

已确认

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

RW-19_H43

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已确认

RW-23_H43

试点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鼓励民间资本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探索建立行业企业办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年金制度,探索在营利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实行职工持上市股

已确认

RW-24_H43

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

已确认

RW-27_H43

每年举办一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化

已确认

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RW-28_H43

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已确认

RW-36_H43

优化院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

已确认

RW-37_H43

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

已确认

RW-38_H43

重点服务中国制造2025,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需要,围绕强化工业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发展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调整专业、培养人才

已确认

RW-41_H43

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服务“走出去”企业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要的本土人才;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境)外办学,为周边国家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已确认,

RW-47_H43

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政策对话,探索对发展中国家开展职业教育援助的渠道和政策

已确认

RW-48_H43

鼓励示范性和沿边地区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学校品牌和专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

已确认

RW-65_H43

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

已确认

XM-01_H43

骨干专业建设(3000个左右)

已确认

60

6000

XM-02_H43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1200个左右)

已确认

20

10000

XM-04_H43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500个左右)

已确认

10

500

XM-07_H43

建成一批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50个左右)

已确认

4

400

XM-08_H43

建设一批骨干职业教育集团(180个左右);遴选10个省份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

已确认

3

150

XM-12_H43

与行业联合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5个以上),联合制定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意见

已确认

1

0

XM-13_H43

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指导报告(40个左右)

已确认

2

20

XM-15_H43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500个左右),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

已确认

10

1000

XM-16_H43

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00个左右)

已确认

15

0

XM-17_H43

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左右)

已确认

6

300

XM-21_H43

支持对用人单位影响力大的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层面的教学诊改试点

已确认

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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