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根据《对口援助六盘山片区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实施方案》的要求,互派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由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交通行指委)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的结果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教师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分别存档。现就做好第三阶段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互派交流教师工作考核鉴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鉴定对象。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的互派交流教师。
2.考核鉴定程序。由互派交流教师在挂职结束时填写《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互派交流教师工作考核鉴定表》(附件)一式三份,交挂职学校管理部门,由挂职学校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盖章后邮寄至交通行指委秘书处。交通行指委秘书处确认考核评鉴意见,将考核评鉴结果报送挂职学校和派出学校存档。
3.互派交流教师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个人在交流期间的工作总结,应高度凝炼交流期间的收获。挂职学校应根据交流教师的工作实绩做出客观的评鉴。
考核鉴定表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编:311112;收件人:屠群峰;电话:0571-88481874,13857100218;电子信箱:tqf@zjvtit.edu.cn。
附件: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互派交流教师工作考核鉴定表.doc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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