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工作安排,2015年将继续实施“支持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师资互派交流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年派出和接收交流教师为20人,每人交流时间为一学期(6个月),此项目仍由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具体负责,交通行指委将根据《对口援助六盘山片区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实施方案》(交通行指委〔2013〕26号)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包括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宁夏交通学校、陕西交通技师学院。
对口援助交通职业院校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中职学校、交通运输示范职业院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等。
中东部地区师资“走进来”,优化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师资力量配置,通过业务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师资“走出去”,通过观摩学习,引入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锻炼师资队伍,促进地区间交通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项目按两阶段实施,分别为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第三阶段为学校的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四阶段为学校的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1.按照高职院校对口援助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对口援助中职学校的原则。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应以学期(阶段)为单位制订第三、四阶段的需求计划(附件),提出派出交流教师及交流院校、专业的意向,希望接收交流教师及交流院校和专业。
2.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将根据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的需求计划,统一协调并落实每学期的师资互派交流实施计划。
3.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和对口援助院校必须由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4.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和对口援助院校互派交流教师,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必须交流满一个学期。为了保持交流任务的连续性,同一交流任务的教师人数不超过两人,并应做好任务的衔接工作。
5.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在制订需求计划前应了解对口援助院校的专业设置情况和专业建设水平,并做好沟通工作,使需求计划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请六盘山片区交通职业院校抓紧制订需求计划,并于2014年12月26日之前将需求计划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同时上报2015年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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