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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交通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6-09 00:00 Admin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

交通行指委函〔2014〕13号

各交通运输类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14〕227号)要求,现就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行指委”)组织推荐2015年度交通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项目主要针对交通主干学科领域的基本问题开展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研究,提出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提高交通科研的原始创新能力,拓展交通科技进步的新空间,加强交通主干学科学术团队建设,为科研人员搭建自由探索的学术平台。

2.本项目重点资助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已主持本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3.交通运输部分配给交通行指委2015年交通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项目的申报名额为4项,故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交通运输类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额推荐1项。

二、推荐程序

1.各校在接到本通知后,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推荐申报,填写《交通运输部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建议书》(附件),本通知和项目建议书可从交通行指委网站“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http://jzw.zjvtit.edu.cn)下载。

2.交通行指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3.确定的推荐项目在“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上公示7天,无疑义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三、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

1.项目建议书要全面客观论述国内外发展现状,技术发展水平应有对比分析评价;应细化项目研究内容,明确每部分研究内容的具体任务和考核目标,实施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2.项目建议书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科研条件、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并说明所申报项目与有关在研项目的关联性。

3.在编制《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项目预算书》时,应按部拨经费为20万元编制项目预算书。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将《交通运输部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建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10份),于6月28日之前寄至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尽可能用EMS邮寄),逾期将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并将项目建议书电子文档发到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同时提供项目申报联系人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通信地址、邮编等)。各项目交纳项目推荐评审费800元,并通过银行汇款至交通行指委秘书处,秘书处以EMS及时寄回收据。

2.申报单位在邮寄项目建议书的同时,请寄项目负责人的博士学位证书、技术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各证书上标注“仅供项目申报用”等字样。

联系人:屠群峰 电话:0571-88481874,13857100218

电子邮箱:tqf@zjvtit.edu.cn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屠群峰收(邮编:311112)

账 户 名: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工技协

账 号:1905090104000076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良渚支行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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