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根据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行指委)2013年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根据工作安排向交通行指委秘书处提出2013年师资培训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申请的培训项目应面向本专指委所涉专业范围的青年骨干教师,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根据依托单位的师资(可聘请)、设备等条件编制师资培训计划。
2.各专指委应依托一所或多所学校集中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的针对性。申请的培训项目应明确面向对象、培训目标、内容、方式、组织实施及预期效果,申请项目数量不限。
3.各专指委申请的师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0学时,否则不列入交通行指委2013年师资培训计划。
4.各专指委及师资培训依托单位应通过经费核算,确定师资培训收费标准,将收取的培训费全部用于培训项目开支,不得以赢利为目的。鼓励相关企业资助师资培训项目。
5.各专指委应组织依托学校积极申请师资培训项目,交通行指委将通过备案的形式确定2013年列入交通行指委师资培训计划项目。
6.经交通行指委备案的师资培训项目,达到培训目标,由交通行指委向培训教师颁发“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证书。
7.交通行指委原每年向“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申报的师资培训由于其仅面向高职高专教育教师,故交通行指委不再组织各专指委申报。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311112)
联系人:金佩佩 电话:0571-88481890(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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