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行指委)2013年工作计划的安排,现将2013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核心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和让每位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的根本任务,以深化综合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内涵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与水平。
2013年立项工作将继续重点支持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中青年教师、教育研究及管理人员,通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发挥科研立项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各专业交*融合,鼓励教师大胆探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重合作。每个项目要有3人以上合作,鼓励与行业企业、跨校联合申报,鼓励各专指委联合若干所学校申报。
2.重实践。项目立项应围绕院校教育教学的实践,重研究过程。
3.重成果。项目立项应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重成果的推广。
围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教发〔2012〕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1〕41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围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年度工作要点开展项目申报。包括:
7.区域(省、市、自治区)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12.其他需要研究与实践的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问题。
本次申报不受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究项目。
2013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将实行限额申请、限额立项,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A类)和一般项目(B类,自筹经费项目)。A类项目拟安排20-30项,经费资助额度每项为2000元,请各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B类项目数量另定,研究经费由各单位自筹。申报A类项目的,经专家评审认为可以转为B类项目的,则进入B类项目的评审范围。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对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立项。
1.申报学校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并按本通知和《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2.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国家示范(骨干)、交通运输部示范高职和中职院校申报数(含A类和B类)每校不超过8项,其他院校不超过5项,《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应由院(校)长签署意见。交通行指委所属各专指委申报的项目不计入学校的数量范围。
3.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不列入立项评审范围。
4.根据交通行指委交通职业教育课题研究的相关规定,对A类项目结题由交通行指委组织会议结题评审;对B类项目结题由交通行指委组织专家验收结题。立项课题成果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且在论文发表的期刊中必须表明“基金项目: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3年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编号:××××)”。
1.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费:申报A类项目每项400元,申报B类项目每项300元,请学校在上报材料时将立项评审费汇至指定帐户,并注明用于项目立项评审费。开户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工技协;帐号:1905090104000076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良渚支行。
2.申报通知要求及项目申报书可从“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下载,网址为:http://jzw.zjvtit.edu.cn。
3.《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于6月18日前报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mail:hzw@zjvtit.edu.cn),逾期不再受理。9月份公布立项结果。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邮编:311112 联系人:金佩佩(0571-8848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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