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安排,现就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竞赛项目方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赛项选题将按照“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要求,重点考虑适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按照“2013-2015年赛项计划”所列中、高职已有赛项安排;符合中、高职新增赛项可覆盖专业及鼓励方向(附件1)分类的设计方案。
1.根据比赛的内容或核心技术技能确定赛项名称,不以工种名称直接命名赛项。
3.以岗位或目标任务要求的技术技能综合(组合)运用水平、比赛任务完成质量以及选手素质水平作为评判依据,设计比赛的形式、内容并设置奖项;团体赛须包含对团队合作水平的考察内容。
4.以理实一体的方式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的要求。原则上不单独组织封闭的理论考试。将理论素养水平测试融入比赛内容,并设置评判标准。鼓励赛前公开理论素养测试题库内容,促进选手理论知识学习。赛项试题库至少提前30天在赛前发布。
5. 同一项目不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高职组赛项不以单一技能作为比赛内容设奖和设赛。团体赛每队一般不超过4人。
6.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挂钩的赛项,所授证书应反映全国大赛水平,一等奖选手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高于高级工证书等级。
7.赛项专家组人员构成应涵盖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各个方面。赛项支持企业不得主导专家组工作。已有赛项可沿用原专家组。
8.赛项方案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可靠,通用性、兼容性良好,技术描述详尽。赛项方案推荐的备选平台一般不少于两家。赛项一经确定,大赛组委会将启动企业合作计划择优确定赛项技术平台。已有赛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原有支持企业。
原则上由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下属相关组织、其他与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牵头,单独或联合开展方案申报、赛项专家队伍组建、专业教学资源转化等工作。
1. 年度大赛具体设置赛项,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从申报赛项方案中遴选产生。
2.申报项目需提交《赛项方案申报书》,申报书的撰写要求详见附件1、2。
3.本次征集面向今后3年的全部拟办赛项,开放征集、分段截止。2013年举办赛项的方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2014年举办赛项的方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1日,2015年举办赛项的方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新增赛项,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按照赛项方案的成熟程度,参考方案提出的举办时间,统筹安排项目举办年份。赛项专家组一经确定,任期至2015年7月31日止。
4.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预定于2013年5-6月间举行,具体通知另发。
5.申报赛项方案时间以文本材料寄送邮戳时间为准。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文本,加盖主申报单位公章,邮寄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两个邮箱须同时发送)。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 A座710室(100048)
2. 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方案申报书(封面)申报书.doc
3.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方案申报提纲申报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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