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接到反映,有人以中国交通报社广告部的名义,联系正在公示的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下发《关于开展“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认定单位专栏介绍”邀请函》,并开列高额宣传收费标准。对此,中国交通报社严正声明:
一、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目前处于公示期,本报尚未向示范院校发放相关宣传活动方案。
二、上述活动为欺诈行为,本报提醒公示院校谨防上当。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报科教部,电话:010-65293563。
三、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中国交通报社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交通报社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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