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备案并印发〈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76号)的要求,受教育部高教司委托,由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教指委)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12月14日至17日,12月13日报到。
历年评选的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见附件1)。
培训班已纳入教育部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教育部高教司颁发“高等学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并由教育部高教司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源信息库”中给予备案。
通过培训使专业带头人明确责任,了解交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作为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作用,提高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的水平,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作用。
专业带头人的责任;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形势;专业内涵建设;教育科学研究;评估中的专业剖析;专业带头人论坛等。
收取培训费1000元/人(其中200元为资料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71-85106888转8000 85261170
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民航大巴终点站(民航售票处)西侧200米。
1、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认真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可在“交通职业教育网”(jzw.zjvtit.edu.cn)“下载中心”下载,填妥后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印章,于培训报到时交会务组。
金佩佩 电话:0571-88481890 13516800791
陈坚华 电话:0571-88481868 139581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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