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指委函〔2018〕24号
各交通运输相关企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55号)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4号)要求,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称“交通行指委”)为了做好首批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领域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企业研究提出合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履行承诺书、已开展的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等支撑材料,以及第三方权威机构关于企业竞争力、先进性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交通行指委秘书处。
(二)交通行指委根据政策导向和有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围绕参与主体合规性、项目材料规范性、内涵先进性、方案可行性、权益合理性、优势互补性、推广示范性等构建项目遴选指标体系,组建由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项目方案评审专家组,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三)交通行指委以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保证拟推荐合作项目的质量,宁缺毋滥,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由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提交推荐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选选工作程序、推荐意见、下一步指导实施与监督等工作计划等)、专家评审意见表等材料。
二、其他事项
(一)合作意向企业于2018年11月18日前(以快递时间为准)将材料报一式3份交通行指委秘书处。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tqf@zjvtit.edu.cn。评审结束后,所报送材料不予退还。
(二)本文件可通过“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jzw.zjvtit.edu.cn)>工作动态”查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通行指委秘书处 屠群峰
联系电话:0571-88481874 13857100218
通信地址(邮编):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31111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55号)(略)
2.关于组织做好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4号)(略)
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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